市公路处固定治超站点内部选聘执法人员工作方案根据武路字[2008]18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制定我市江夏、东西湖区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两局)两个固定治超站点内部选聘临时治超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方案如下:一、组织领导为确保两个部级固定治超站点快速高效运行,切实加强治超执法人员内部选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固定治超站点执法人员内部选聘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组长:骆寿权副组长:倪立松、王文全成员:万兴良、史庭禄、林化先、张伟、刘斌、汪顺乾、谭宇宁、周晓明、黄朝银、陈玲、何苗固定治超站点内部选聘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处路政科,并负责本次内部选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涉及设立治超站点的单位应成立相应的选聘专班,保障此次选聘工作的对接与有效开展
二、岗位要求1、内部选聘基本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2)、热爱公路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3)、选聘人员必须是所在单位正式在册职工,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88年3月1日以前出生的),35周岁以下(1973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
(4)、身体健康,能适应路政执法岗位工作需要
三、程序和办法1、选聘原则(1)、本次选聘实行内部选聘,采用考聘结合,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2)、思想道德素质与工作能力并重,拟聘人员经组织考察合格方能录用
2、选聘岗位及人数按照省局固定站点治超编制为20人的原则,两站点各配置治超执法人员20人共计40人,具体从事路政治超执法工作
3、信息发布(2008年3月5日)
由市公路处内部选聘工作专班在武汉公路网上发布选聘信息,江夏、东西湖两公路管理局按照方案要求制定本次贯彻方案,并组织传达内部选聘治超执法人员信息会,在本单位内部组织相关人员按不少于1:1
5的比例进行报名、填表、备案等相关工作准备(报名表见附件一)
四、选聘考察1、组织报名凡符合上述选聘基本条件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