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学院安全工作考核评估细则考评项目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细则考核依据考评分值备注1、机构健全1-1、安全小组健全,主要领导任组长(1分),分管领导分工明确(1分)
单位档案214将安全责任书签到班级、寝室的加1分(每个单位设安全管理员1人;义务消防员按教工8%,学生5%的比例设立;少1个百分点扣1分)1-2、党政领导重视,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评比、有奖惩,(1分)学校记录31-3、第一责任人与学校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书
(1分)学校记录1-4、学院与系、科、室等二级单位及个人签有责任书(1分)
单位档案1-5、分管安全工作领导明确,办事机构(人员)落实(1分)
单位档案21-6、设有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员(1分)
学校记录1-7、建立有教职工义务消防队和治保组织(2分),学院建立有学生治保组织(1分),班级有治保委员(1分),经常开展活动(其中义务消防队每年不少于两次业务培训)(3分)
单位档案72、安全教育培训2-1、对全体人员(含干部、职工和各类学生)进行法制、治安、消防等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二次,受教育面达100%(以记录为准)(6分)
单位档案817“三懂”:懂得本岗位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
“四会”: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疏散自救
培训可自行组织,也可由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单位违法、违纪、犯罪控制率为2-2、学校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无缺席,(2分)
学校记录2-3、消防知识教育训练达到“三懂、四会”的要求(1分);消防标志张贴规范(1分)
(学校消防检查为准)22-4、教职工、学生能自觉遵纪守法,全年无违纪(消防)、违法、犯罪行为
交通方面(1分)71‰
超过1‰的视情况在总分中扣1-4分
无故缺席学校治安刑事犯罪(2分)学校和司法机关记录违纪违规(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