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实施方案教代会对领导干部进行评议,是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重要职权,是广大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推进党的“依靠”方针贯彻落实的重要措施
建立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制度,有利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有利于增强干部群众观念,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内部监督的自我约束机制
为做好我园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根据、和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指导思想及原则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民主管理,保障教职工民主权利,促进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校”方针的贯彻落实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内容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其中:德:主要评议干部能否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是否具有为人师表、廉洁奉公的精神和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
能:主要评议干部的领导能力、协调能力、管理能力,是否具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
勤:主要评议干部的工作态度,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否严于律已、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绩:主要评议干部的工作质量、办事效率,政绩是否突出等
三、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程序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每年进行一次,按以下程序进行:1、干部述职
由领导干部本人在教代会上作述职报告,报告的内容是工作情况、取得成绩、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以及今后的措施和打算等
2、群众评议
评议分两步进行,第一步,由教代会代表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述职的领导干部进行测评,测评等级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
第二步,由干部评议小组召集第1页共2页群众座谈会或通过个别访谈,对评议对象进行背靠背的评议
评议时,务必做到客观、公正、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