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代表大会制20XX.9.5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也是工会履行维护职能的重要途径,为保证这一制度的有效实施,特提出以下规定。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基本任务(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协调学校内部矛盾,支持和监督学校的行政工作。(二)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三)团结和动员教职工投身教育改革,完成教育教学、科研、服务等各项任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一)审议建议权。教代会具有审核讨论学校建设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并就此提出建议的权利。适用范围主要指听取校长工作汇报,讨论审议学校发展规划、学年工作计划、建设项目、改革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审议通过权。教代会对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改革方案、规章制度、聘用制、超课时津贴、教职工奖惩办法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改革方案,进行审议并通过,然后由校长颁布实施。(三)评议监督权。适用范围包括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表扬、批评和奖励的建议;参与教育部门组织的民主推荐学校行政人员活动。三、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届次和召开时间、参加人数(一)教职工代表大会实行常任制,每届任期三年,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届期原则上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届期一致,杜绝换届的随意性。(二)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次会议必须要有三分之二以上教职工代表出席。大会进行选举或表决,必第1页共11页须经全体教职工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可生效。(三)校长、副校长及各处室主持工作者列席每次教代会。四、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闭会期间的工作机构,应自始至终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作好以下筹备工作。(一)起草、筹备方案,报请学校党支部研究审批,审批后,工会发出关于召开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的通知,同时作好宣传发动工作。(二)成立筹备委员会。工会主席任筹备委员会主任。(三)组织教职工选举职工代表。(四)收集整理提案。与学校党政协商,确定大会中心议题。(五)主持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其主要任务。①工会主席报告本次职工代表大会的任务、议题及筹备情况。②确定大会议题和议程。③组织代表对大会文件及重要议题进行评议并提出修改意见,将修改意见反馈给单位负责人。④决定大会事项。五、教职工代表的选举做好教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是教代会筹备工作的重要一环,是正式召开教代会的重要前提,具体做法如下。(一)拟定代表名额。教职工百人以下可按10%左右比例确定,名额确定后,以书面形式下达各选举小组。青年教职工、女职工应有一定比例。(二)代表条件: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校教职工,均可当选教职工代表。教职工代表应具有以下条件:(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模范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2)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和民主管理知识,愿意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活动;(3)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4)热心为教职工办事,作风正派,公正公道;(5)密切联系群众,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6)关心学校和教育的发展,积极发表意见,讨论问题,参加表决。第2页共11页六、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程序(一)宣布大会开幕;(二)上级领导或有关方面致辞;(三)校长作学校工作报告;(四)副校长作分管工作报告;(五)提交大会审议方案或有关事项的说明;(六)工会作教代会工作汇报;(七)提案工作小组作提案工作报告;(中途可安排一定时间让教职工代表讨论)(八)通过大会各项决议;(九)教职工代表发言;(十)学校领导讲话;(十一)宣布大会闭幕。以上教代会会议程序供参考,每次教代会可以视具体情况作适当增减。八、教代会工作制度(一)调查研究制度。学校工会和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对教代会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专题调查与研究。(二)咨询和沟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采用“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