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大理高級中學99年書記甄選簡章一、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公務人員陞遷法及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甄選名額:書記(一般行政職系,委任第1至第3職等)正取1名、備取2名
三、工作項目:學生操行、勤惰及獎懲資料登記及建檔,學生基本資料登錄及異動之更正
四、工作地點:臺北市立大理高級中學(臺北市萬華區長順街2號)
五、報名資格:(一)未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男性須役畢)
(二)具有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有案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未曾受懲戒處分、行政處分,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並能配合學校需要作職務調整
六、報名方式、日期:(一)親自或委託報名:99年2月10、11日(星期三、四)上午9時至12時
(二)通訊報名:99年2月11日前以掛號方式寄件至本校人事室(郵戳為慿,逾期恕不予受理),另請於信封加註「應徵書記」字樣,並於99年2月23日上午12時電話向本校人事室確認資料是否寄達,證件不齊者以不符報名資格論
七、報名地點:本校人事室﹝電話:23026959轉171、172﹞
八、應繳證件:(正本驗後發還,影本請以A4紙張影印)(一)報名表、國民身分證(男性需繳退伍令)、最高學歷證書、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暨銓敍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二)簡歷自傳表一份(以A4橫式繕打,內容包括個人成長歷程、家庭背景、個人專長、工作理念、轉任原因、自我工作期許等)
九、甄選日期:99年2月25日上午8時30分前至本校人事室報到及甄試事宜
十、錄取方式:(一)電腦測試(30%):WORD、EXCEL、WINDOWS、INTERNET瀏覽與E-MAIL收發
(二)口試(70%):表逹能力、工作熱忱、對擬任職務熟悉度、個人抱負、儀容舉止及禮節
十一、甄選結果:(一)錄取名單於99年2月26日(星期五)下午4時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