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手册(简化版本)名称员工手册编码版本页次1/7修改状态NO·1公司简介(略)NO·2组织机构图(略)NO·3员工手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本公司员工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本手册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聘用第三条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出示健康证,并按要求在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拒绝检查者或体检结果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公司不予录用
第四条员工应该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资料,一旦有所变化(包括住址、联系电话等)应及时到人力资源部更改
第三章员工试用第五条员工在正式聘用之前,一律实行试用
第六条试用期满,工作表现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凡不符公司录用要求的,公司可解除聘用关系
第七条在试用期内辞职者,须提前至少一星期向部门主管及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
第四章作息及考勤第八条工作时间规定:(1)按劳动法规定,工作时间定为每周40小时;(2)总部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上午9:00至下午6:00,其间上午12:00至下午1:00是午餐时间;(3)商场按营业需要自行制定工作时间,并实行综合工时制
相关说明编制人员审核人员批准人员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续)名称员工手册编码版本页次2/7修改状态第九条上下班实行打卡考勤:(1)非商场员工在上班前打卡;(2)商场员工上班前在换上工作服后打卡,下班时打卡后再换工作服,不得占用上班时间换衣服
(3)严禁代替他人打卡,严禁要求他人代为打卡
第十条迟到、早退、旷工的规定和处理如下:(1)迟到规定和处理:1)上班迟到十五分钟至三十分钟者,扣除一小时工资;2)上班迟到三十分钟至二小时者,扣除半日工资;3)上班迟到二小时以上者,扣除半日工资的同时,按旷工半日处理
4)上班迟到者应立即报告上级负责人,并讲述迟到的原因,不报告者加倍处罚,但也不能因报告了而免予处罚
(2)早退规定和处理:1)下班时间前五分钟至十五分钟以内未经批准而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