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版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名称:人物形象设计(美容)专业代码:670105所在学院:形象健康管理学院执笔人:范红梅审核人:谢涛鉴定单位:台湾罗丽芬集团审批人:谷义三十四、人物形象设计(美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人物形象设计(美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招生对象与学制(一)招生对象普通高中毕业生。(二)学制基本学制3年,修业年限2-5年。二、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一)培养目标本专业面向美容行业一线岗位,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具有美容美体、化妆造型、服饰搭配及人物整体形象设计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技能,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能够从事人物形象设计和美容化妆、美容市场营销等行业需求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二)人才培养规格1.专业能力(1)掌握美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美容基础知识,具备生活美容的咨询能力与较强的时尚分析、判断能力;(2)具有基本的整体形象设计能力和个人形象色彩分析能力,具备独立进行人物形象设计实践的基本能力;(3)具有基本的化妆造型设计能力,并能将其灵活运用于实践中;(4)掌握面部及身体皮肤护理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美容皮肤护理的操作能力和制定美容护肤方案的能力、选择和运用化妆品的能力;(5)熟悉化妆品营销、市场推广的基本理论及方法;(6)掌握生活美容方面的专业知识,具备生活美容咨询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7)具备一定的分析和解决生活美容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2.方法能力(1)具有自主学习形象设计及生活美容领域新知识和新技能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艺术审美能力;(3)具有制定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的能力;(4)具有现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5)具有较强的观察、判断决策能力。3.社会能力(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关心和尊重求美者,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热爱人物形象设计专业,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3)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4)具有良好的自我管理与团队管理能力;(5)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环境适应能力;(6)具备较强的团队意识,能够与人和谐相处、合作完成相关任务。三、就业面向本专业毕业生能够从业于形象设计领域和生活美容服务领域,可在影视专业媒体、中外化妆品公司、形象设计公司、美容沙龙、美体会馆、行业协会等岗位从事彩妆造型师、形象设计师、美容美发学校讲师、化妆品公司营销彩妆顾问、美容师、美容导师、美容顾问等岗位工作。四、职业能力分析工作岗位职业工作内容描述职业能力要求及素质彩妆造型师1.接待求美者,与求美者沟通2.按需进行妆面效果设计3.按需进行发型设计4.化妆造型后的整体搭配与调整5.必要时跟妆造型知识要求:掌握化妆造型过程中的观察、判断、分析的方法,熟练掌握化妆造型技术。能力要求:能够根据顾客的个性影响因素以及造型目的需要完成化妆造型的全过程。形象设计师/彩妆顾问1.接待求美者,与求美者沟通2.进行个人形象色彩分析3.进行个人服饰风格搭配4.个人衣柜的整理5.根据TPO原则进行整体形象设计6.回访、档案管理知识要求:掌握个人形象特征的分析方法及整体形象设计流程。能力要求:能够独立完成实用型的个人形象设计操作过程;具有较强的服饰搭配及个人形象色彩的分析能力。美容导师/讲师1.负责美容市场信息的收集与反馈2.公司加盟店及各省市产品经销商的产品知识、美容手法的培训3.制订完善公司培训计划及方案,为客户制订美容院运作方案及员工队伍培养,及提供美容咨询。知识要求:掌握皮肤的分类及美容护肤操作流程,掌握化妆品的主要成分及功能。能力要求:能够制定面部不同类型皮肤、腹部减肥、丰胸及身体各部位护理方案并能实施具体操作,能够指导美容师实施护肤操作,能够对化妆品经销商给予技术支持和对美容院管理给予指导,具有策划、组织、支持促销活动能力。五、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一)核心课程简介1.整体形象设计(4学分,64学时,第4学期开课)本课程涉及的知识和技能是人物形象设计专业(美容方向)培养目标中各职业岗位的综合能力的体现。内容包括服饰、妆面、发式及整体形象色彩的搭配艺术,突出人物个性、气质、风格等。能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