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院院各岗位职责第一章职能管理职责一、行政(一)院长职责1、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医院党支部领导下,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全面领导医院的工作
包括医疗、教学、科研、人事、财务、审计、行风建设、学科建设等
2、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卫生政策
坚持中医医院办院方向,按照医院特点,领导制订本院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并向上级领导机关汇报
3、领导和协调全院行政、业务、基建规划、后勤等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医院的各项工作制度,各级各类人员职责和行政决策的执行情况,不断提高医院管理水平
4、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5、根据国家人事制度及有关政策,负责做好医院工作人员的任免、职称评聘、晋升晋级、奖惩、调资、调动等工作
6、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医院工作和地段工作
7、加强学科建设,积极培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依靠科技进步,推动医院发展
8、组织全院为临床一线服务,定期深入门诊、病房,督促检查医院各项工作
9、组织开展新技术、新项目
组织充分论证,积极更新医疗设施,加速医院现代化进程
10、积极深化医院改革,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努力提高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1、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处理人民群众对医院工作的意见,关心职工生活,提高职工福利待遇
12、因事外出或缺勤时,指定一名副院长负责全院工作
(二)业务副院长职责1、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医疗保险、医疗设备、药学、学科建设等科室工作
2、定期进行评价、指导、督促医务科、护理部等科室开展工作,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
3、负责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令、部门规章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定期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4、定期查房,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临床医疗护理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教学等情况,动态分析医疗护理指标及工作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