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条例》知识竞赛百题问答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何时颁布
2009年4月29日国务院第60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自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
2.《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是由哪个立法机关颁布的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是由国务院于2009每:5月11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5号颁布
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的背景是什么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流动人口持续增加,由1982年的657万上升到2005年的1.47亿(2005年全国1%抽样调查数据),占全国人口总数的11%
人口流动对于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但流动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也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流动人口的主体是农民工,年龄构成轻,60%以上处于15岁至35岁之间的生育旺盛期,已婚育龄人员占有很大比例,服务管理难到位,非意愿妊娠、生育所占比例大,已经成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的薄弱环节
同时,部分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难以享受与户籍地人口同等的计划生育服务,相关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
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对加强和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控制人口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发生了一些变化,主要体现在:一是计划生育相关政策不断完善并基本得到人民群众的理解;二是不断发展的信息技术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持
因此,有必要修改《办法》,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前提下,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制度,为新形势下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