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2011年公开招考教师简章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现面向县内外公开招考录用教师
一、招考计划今年共招考教师100名,其中本次招考教师90名(具体计划见附表),职业学校相关学科教师10名另行招考
二、招考范围、条件及要求报考学前教育教师的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毕业,报考其他教师的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毕业;本科和专科毕业生限昌乐籍或昌乐生源报考,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昌乐县内外生源均可报考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优良;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身体条件;3、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机电和图书管理的,及硕士以上研究生、2010年度退役省优秀运动员报考的,可不受此条件限制);4、专科毕业生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以上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专业原则上要与所学专业一致,非英语专业毕业生报考英语教师的须有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订了定向、委培合同,或已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须经原接收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招考程序和办法本次招考教师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统一组织
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一)报名及资格审查由报考人员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报名(非英语专业毕业报考英语教师的还须提供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单位签订了定向、委培合同或就业协议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填报《昌乐县公开招考录用教师报名登记表》(可到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