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专项施工方案●市政路基土石方施工专项方案1、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承建的市政工程土石方路基施工
2、参照文件《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10-2006)
3、施工前的准备土石方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市规划部门批准的用地图,实测收购边线桩、核实图内房屋、各种供电和通讯线路、地下管线、坟墓、树木、农田等
开工前必须作好以下各项拆迁准备工作:一、对于各种地上、地下障碍物的拆迁,应在施工前与有关部门协商,并签订协议书;二、对有碍施工的房屋,均应在开工前拆迁完毕;对沿线未拆迁的房屋,应考虑不因施工而影响其稳固,必要时适当加固处理;三、用地范围内树木、坟墓等,施工前会同有关单位清点数目,造册存查,并协商砍伐或迁移办法;4、实施步骤4.1测量工作路基工程开工前应进行下列测量工作:4.1.1恢复定线测量在地面上进行中线测量前,应由设计、勘测部门向施工单位交桩,并办理交接桩手续,如原测桩有遗失或倾斜时,应补钉校正;转角点桩及方向桩应在线外设栓点并作好标志
直线部分每隔500~1000m应加设方向桩
沿中线作水平测量以复核地面标高及原有水准基点标高时,应先认真复核水准基点,如发现水准基点高程有疑问时,除及时向设计单位查询外,为使施工不受影响,可采用每两个水准点为一环进行闭合测量,先确定两点的高程差
此两水准点的允许闭合差应在±12√L(㎜)以内(L为两点间水平距离,以公里计)
设栓点时应选择不妨碍施工及拆迁的地点;并应根据地形情况,土方填挖大小,分别应用顺切线延长量距法或十字线交点法进行栓点,量距时应使用钢尺
根据施工要求,城区道路每隔200~300m;山区公路每隔500m设一临时水准点
在桥位附近及填土高度超过5m处,均应加设临时水准点
4.1.2填挖方施工测量每一地段开工前应根据设计图纸放线,测设线路中心线桩、两侧边线桩、各主要工程建筑物的位置桩
施工中应经常检查,对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