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河东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字号:大中小]2011-09-22阅读次数:17275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办字[2007]73号)的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2011年河东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30名工作人员(综合类、卫生类)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身体健康,适应应聘岗位的需要
5、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硕士毕业研究生(国家计划内招生)应聘的,年龄应在35周岁(197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6、应聘人员须具有河东区常住户口或已在河东区人社局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
7、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9年以来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一)报名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0月8日—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