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环境保护部印发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和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印发的《湖北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为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强化环境监测基础能力,提升环境监测技术水平,推进环境监测质量制度建设,努力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特制定宜昌市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质量管理为根本,深入贯彻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提升各级环保部门和所属环境监测机构的质量管理水平和能力,进一步提高环境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积极促进环境监测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计划目标通过实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称《行动计划》),进一步强化环境监测质量意识,促进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规范使用常规、应急、自动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提高环境监测人员的能力水平
使在用环境监测实验室主要分析仪器设备合格率达100%;监测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市级环境监测机构的计量认证通过率市级达100%,县级达95%以上;进一步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夯实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基础
三、重点任务(一)开展对《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检查《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以下称《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市环保局每年组织对辖区内的1/3县(市、区)环保局和监测机构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主要是各级环保部门落实《规定》的情况,特别是各级环境监测机构质量管理部门和人员设置情况、制度建设情况、计量认证情况、国家标准分析方法采用率、标准样品配套率等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二)开展对《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检查《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以下称《制度》)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