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能力评定考核细则二00年月前言为加强中小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计量基础工作,提高企业计量管理和计量技术水平,提供准确可靠的计量保证,改善经营管理,保证产品质量,降低能源消耗
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局《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规范》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考核细则
说明1、“考核细则”分为计量管理、计量器具(设备)配备、计量检测、计量检定和计量管理的评审与改进执行情况五个方面共十八条
2、“考核细则”满分为100分,达到80分以上的为通过,80分至70分之间应进行整改,70分以下为考核不通过
3、“考核细则”中“*”项为重点项,重点项有严重缺陷的为考核不通过
4、在对企业实施考核时,如果遇到不相关考核项目,应免于考核,分数不计,考核应得分数按下式计算:实行分数应得分数=×100100分-免考项分数一、计量管理(22分)考核项目考核要求评定方法评分评定情况备注1、*管理机构(4分)企业根据生产需要,自主设置的计量管理机构应对整个企业计量工作实施统一归口管理,建立了计量管理体系并形成了制度化、系统化、集约化
查阅建立管理机构的文件、职能及各车间、班组专(兼)职人员负责的工作
确认有统一归口管理的计量机构,建立了计量管理体系得4分;松散管理或有严重缺陷的不予通过
2、人员配备(3分)要求企业专(兼)职计量人员的数量、技术素质要与生产和经营管理相适应,满足管理、检定、维护等工作需要
满足需要得3分,基本满足需要得1
5分;明显不满足需要0分
3、*职能作用(5分)企业领导重视计量工作,并纳入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日程,计量机构能发挥职能作用,能够统管企业的生产、管理、检定等各个环节的计量工作
有主管计量工作领导得1分;计量工作纳入生产和经营管理日程得1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得3分
以上有严重缺陷的不予通过
4、管理制度(5分)企业根据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