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县金钟山乡卫生院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方案(试行)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桂政发〔2010〕13号),建立科学公平、体现绩效的综合考核机制,充分调动我院工作人员积极性,提高我院的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将考核结果与工作人员收入待遇相结合,引入竞争激励机制,逐步建立有激励、有约束、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乡镇卫生院人事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
(二)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保障卫生院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考核对象卫生院实行全员聘用制后签订聘用合同的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一)公共考核
包括工作纪律和医德医风
工作纪律主要考核工作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情况
医德医风主要考核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医疗服务行为、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二)岗位考核
包括工作数量、工作质量
按医、药、护、技、基本公共卫生、财务及工勤等岗位分别考核
工作数量考核主要考核工作人员完成本岗位任务数,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量完成情况、门诊诊疗人次、收治病人数等,具体按各岗位进行细化
工作质量考核主要考核工作人员完成本岗位工作的质量,如健康档案、计划免疫、妇幼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合格率、医疗文件合格率、出入院诊断符合率、各项报表数据准确率等,具体按各岗位职责进行细化
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
四、考核程序和办法在县卫生局的监督指导下,卫生院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具体考核工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卫生院领导、中层干部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
绩效考核实行逐级考核,综合评定制度,即:县卫生局考核卫生院院长,卫生院领导考核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考核科室工作人员
考核最终结果经卫生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综合审议后确认报县卫生局备案,做到考核评分与群众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等相结合,平时工作落实情况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