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XX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实施意见县2005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实施意见为进一步稳定粮食生产,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的意见的通知》(财建〔2005〕59号)和《关于印发辽宁省2005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5〕29号)、《关本文来自于印发2005年全省粮食直补资金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农发〔2005〕60号)精神,在对2004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以下简称粮食直补)政策调整和完善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现对2005年粮食直补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一、粮食直补的原则(一)坚持向粮食主产区倾斜的原则
粮食直补资金要全部用于对种粮农民的补贴
(二)坚持简便易行的原则
对粮食直补资金分配和兑付办法既要周密规范,又要符合农村实际,尽量简化程序
(三)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
粮食直补各项政策、对种粮农民分配补贴的相关数据都要向农民公开,确保宣传到户
二、粮食直补资金规模和来源(一)资金规模
粮食直补资金规模为市政府分配给我县2005年的指标
(二)资金来源
粮食直补资金由各地建立的粮食风险基金安排,省适当补助
三、粮食直补对象和补贴品种(一)补贴对象
用粮食风险基金直接补贴的具体对象是全县范围内从事享受补贴的粮食作物生产的农民(含农垦系统国有农场职工)
农民承包地实施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户
原承包方与流转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补贴品种
2005年享受直补补贴的粮食品种为玉米、水稻、小麦、高粱、杂粮五大粮食作物
四、粮食直补资金分配依据第1页共3页(一)对农民分配粮食直补资金的依据
以每个农户今年实际种植玉米、水稻、高粱、小麦、杂粮的面积之和,扣除机请支持原创网站动地面积后,作为分配粮食直补资金的依据
按照全县粮食直补资金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