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乡镇创建工作方案创建信用乡(镇)、村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体现,是推进我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改善农村信用环境,促进涉农金融机构发展和三农信贷投入的客观需要
为积极推进全县信用乡(镇)、村创建工作,根据《xx县创建金融生态环境模XX县区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深入发动,稳步推进;坚持标准,宁缺勿滥;注重实效,社(行)农协作
二、创建标准(一)信用村创建标准1
重视和支持创建工作
村党支部、村委会重视支持涉农金融机构工作,积极组织开展信用村创建活动,村、组干部主动抓农村信用环境建设,营造创建信用村的良好氛围
组织资金有力
村、组干部主动帮助涉农金融机构组织支农资金,动员农户将闲散资金存入当地涉农金融机构
清收到期、逾期贷款效果好
全村未拖欠贷款农户占贷款总户数的85%以上;当年新放贷款到期收回率达到100%;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
村集体和经济组织无悬空或逃废债务行为,对因暂时困难积欠的老贷款制定分期偿还计划,并有还贷还息的实际行动,村干部无拖欠贷款本息现象
农户信用度较高
有贷款需求农户信用等级评定面达到90%以上
(二)信用乡(镇)创建标准1
重视和支持创建工作
乡(镇)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和支持涉农金融机构工作,明确专门领导负责,把信用乡(镇)、村建设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创建活动由乡(镇)政府负责组织推动,涉农金融机构协助配合
组织资金有力
乡(镇)党政干部帮助涉农金融机构组织支农资金,辖内单位在涉农金融机构开立存款帐户
清收到期、逾期贷款效果好
乡(镇)辖内信用村占总村数的50%以上;不良贷款率控制在各涉农金融机构考核指标第1页共3页以内;党政部门无悬空或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对积欠的老贷款制定了分期还款计划,并有实际还贷还息行动
党政干部职工无拖欠贷款本息现象,新放贷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