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健康素养实施方案为做好《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卫生部第3号公告)的倡导、宣传和普及工作,提高公民健康水平,结合《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和《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方案(*-2010年)》(卫办妇社发〔*〕155号),省卫生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提高健康素养,建设和谐*”为主题的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并制定《*省公民健康素养促进实施方案(*-2010年)》
一、工作目标(一)建立健全卫生部门牵头、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网络,地级以上市工作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县级工作网络覆盖率达到60%;(二)“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网络专业人员培训率达到90%;(三)建立全省公民健康素养监测、评价体系
设立省级监测及干预试点县(市、区)6个以上;各地级以上市至少在3个县(市、区)进行监测,建立1个干预试点县(市、区)
(四)《健康66条》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解读》传播活动覆盖率以县(市)为单位达到60%,城市以区为单位达到80%
二、工作任务(一)建立健全工作网络
建立健全全省范围的“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网络,建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建立由省、市、县三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组成的技术指导网络,搭建多部门合作、共同推动“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的工作机制
建立“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省级由省卫生厅牵头,依托“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省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全国相约健康社区行”的平台,负责协调各成员部门参与组织、管理全省“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
第1页共4页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牵头建立健全多部门参与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的组织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工作技术指导和实施网络
技术指导网络由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和不同单位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