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XX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推进精准脱贫实施方案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聚资金、汇合力,集中财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晋政办发[2016]101号)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通知》(财农[2019]7号)等文件精神,围绕XX县区“十三五”脱贫攻坚总体规划,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资金统筹整合范围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包括中央、省、市XX县区用于脱贫攻坚的涉农资金,含当年安排的结余结转资金
(一)按中央国办发〔2016〕22号文件规定可统筹整合用于精准扶贫的17项资金
(二)按省政府办公厅晋政办发〔2016〕101号文件规定可统筹整合用于精准扶贫的经省财政厅调整后的6类56项资金
(三)按市(同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发〔2018〕1号)规定的11项可统筹整合用于精准扶贫的各类资金
(四)县级用于脱贫攻坚的资金
二、统筹整合资金规模根据2019年上级下达的资金规模,结合县脱贫攻坚规划要求,我县可统筹整合上级有关部门下达及历年结余结转资金共计27810
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538
1万元、省级资金6472
8万元、县级资金800万元
三、建设任务与资金安排(一)用于产业类扶贫项目计划使用统筹整合资金16726
其中:用于袁家皂村、下罗夭村、阳和塔等村购置农机具等185万元;用于肉牛养殖30万元;第1页共4页用于黄花晾晒场及冷库105万元;用于光伏扶贫项目建设600万元;用于李二口易地搬迁集体经济商铺配套工程1200万元;用于二里畔易地搬迁集体经济商铺配套工程1000万元;用于二里畔扶贫产业园10000
285万元;用于回购扶贫商铺4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