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林违法行为排查和整改方案为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任务,进一步加大林业生态保护力度,推动我区林业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根据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林业实际,制定本排查和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保护优先、生态优先的基本方针,以推进我区林业转型发展为主线,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切实抓好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努力提高森林、湿地资源质量和总量,提高生态安全保护意识,巩固林业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维护森林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
二、排查和打击重点(一)开矿建厂、采石挖沙等经营活动当中存在非法占用林地、湿地行为
(二)各种经营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中存在的非法占用林地、湿地以及“未批先占、边批边占、少批多占、以罚代法”行为
(三)以生态旅游为名非法占用林地建山庄、农家乐,以发展林下经济为名破坏幼苗幼树和植被种植林下参、中草药等违法行为
(四)盗伐(盗挖)、滥伐(滥挖)林木的违法行为
(五)对已实施的清收和还林的地块毁苗复耕的违法行为
(六)非法猎捕候鸟及其他珍稀野生动物行为
(七)其他的破坏林地、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行动步骤第1页共4页(一)制定排查方案阶段(2018年6月25日-6月30日)
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打击非法侵占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排查和实施方案
(二)摸底排查阶段(2018年7月1日—12月31日)
在持续以往开展打击非法占用林地清理整治等各项活动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环保督查反馈意见事项的整改,进一步梳理排查辖区内的涉林违法行为线索,细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