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内容提要:健全监督制度,不仅是责任政府建设的要求,也是法治政府和透明政府建设的要求。社会各级组织对政府监督,是行政监督的具体体现,是行政法治在行政监督中具体落实,是指引政府工作方向、促进政府队伍建设、遏制政府腐败、维护公正行政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国己经形成了行政监督体系,但仍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和不足,本文从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现状、特点、存在问题以及如何进一步完善进行了论述,阐述了自己的一些看法。关键词:依法行政监督机制现状完善依法行政,是法治国家对政府政治的基本要求,是政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由无限政府到有限政府转变的重要里程碑。是推进中国民主政治的必然选择,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价值要素。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核心是规范行政权力及其运行,全面贯彻职权与责任对等的原则,强化民主监督。监督制度被普遍认为是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支柱。行政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行政监督工作。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到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福利,这进一步说明了完善行政监督体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行政监督的涵义与特点(一)行政监督的基本内涵所谓“监督”就是监察、督导的意思。行政监督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行政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内部上下级之间,以及专设的行政监察、审计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监督;广义的行政监督泛指执政党、国家权利机关、司法机关、人民群众、社会舆论等多种社会力量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监督,从广义的角度来理解,行政监督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具有预防、补救和改进的作用,具有规范、指引、评价的价值。强化行政监督有利于完善宪政体制、制约行政权利、遏制腐败现象、落实民主行政、提高行政效益。在依法行政中实现行政监督是对政府监督的重要手段与保障。在我国行政监督具有多种形式,主要有执政党的监督、国家权利机关的监督、司法监督、行政机关系统内部监督、人民的监督、社会舆论的监督。多种形式的监督,构成对行政活动的全方位的监督,能够全方位对政府形成辐射。(二)我国现行政府监督机制的特点1、硬约束与软约束相结合这里硬和软是相对的,是对监督力度、监督职权和对监督结果的执行上硬,是指监督有实权,即指有权作出监督决定又有权实施监督决定,使监督落软,则是指理论上有权监督,但缺乏必要的监督手段、程序和机构,使监督徒在我国政府监督机制中,党的监督对政府公务员而言是硬约束,其必须服从党否则党有权撤销其职务或建议人大撤销其职务;司法监督也是硬约束。而群众是软约束,人民群众理论上具有罢免一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上至国下至普通公务员)的权力,但实际上却因多种原因无法实施这一权力。2、实质性监督与形式性监督相结合实质性监督等同于硬约束,这表现在党的监督和司法监督是实质性监督。监督相似于软约束但又不完全相同。人大监督就是形式性监督,其相对于人民督而言,有明确的监督权限、对象,有监督组织,并有一定的执行权。但总其监督过程中形式性较强,尤其表现在报告审议上和表决人事任免上。3、宏观监督与微观监督相结合宏观监督主要体现在对国家大政方针、政策、路线和法律(尤其是宪法)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党的政治监督和人大监督都属此种监督。微观监督主要体现在对法律(主要是除宪法和基本法律之外的其他法律以及行政法规和规章)、政府具体政策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纪检监督、行政监察、司法监督和舆论监督都属此种监督。区分宏观监督和微观监督是必要的,尤其是党的政治监督和人大监督不能过细,否则易降低行政效率。4、直接监督和间接监督相结合直接监督是指监督主体有法定的监督职权、监督职责以及监督机构,从而能够直接行使监督权,使监督权落到实处。执政党的监督、人大监督和纪检监察均属直接监督。而人民群众虽有法定监督权,但却不能直接行使监瞥权,只能通过有关机关(如人大)来行使监督权,因而人民群众的监督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