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市场创建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水平,营造文明诚信的市场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促进全县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精神和市综治委要求,决定从现在起到20*年底,在全县范围开展平安市场创建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创建活动部署,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二、创建相关单位牵头单位:县工商局。组成单位: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检验检疫站;县物价局;县公安局;消防大队三、创建标准1、综治、创建机构健全。各级各类市场要成立一把手负责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组织和建设平安市场领导小组,并设立办事机构。有明确开办方的由市场开办方负责建立综治、创建组织机构,无明确开办方的辖区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建立。2、综治、创建制度完善。要在健全完善内部经营管理制度的同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种综治、创建制度。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责任要以合同、协议的方式,由市场开办者与经营业户逐一签订,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形成“维护治安、人人有责”的良好格局。3、治安、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各类大、中型市场要按规定建立保卫机构和配备保卫人员,提倡装备电视监控、自动报警、自动喷淋等现代化的技防和消防设施。小型市场或户外交易市场,开办者要通过组织商户联防或雇用保安人员等形式做好巡第1页共5页逻保卫工作,并督促落实物防措施。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4、矛盾纠纷排查处理及时。坚持每半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及时化解和报告各类矛盾纠纷;民间纠纷调处率达100%,成功率达98%以上。5、商品交易、消费安全。建立重要商品登记备案和安全追溯制度,对重要商品的产地来源、进销数量、销售去向要有详细的记录。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对肉菜粮豆制品等关乎消费者身体健康的商品,在上市前要进行质量检查,杜绝有毒有害商品通过市场流入社会。完善商品信用卡制度,市场经营者要主动出具商品信用卡。6、市场治安状况良好。治安秩序实现“四无”,即无重大刑事犯罪、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无集体越级上访等群众性事件、无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经营者、消费者有安全感,对市场治安满意率达95%以上。四、实施步骤1、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7月9日—8月15日)。召开“平安市场”创建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平安市场”创建工作,明确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方法措施,并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创建的重要意义,营造“创建平安市场”的浓厚氛围。2、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8月15日—2007年2月28日)。各单位要按照《*县“平安市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查找不足,分析原因,积极整改,全力开展创建工作。3、总结推广阶段(2007年3月1日—2007年9月30日)。及时总结推广在创建工作中涌现的好做法、好经验,树立“平安市场”创建工作典型,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大力宣传,努力在各类市场形成“学先进,保平安,促发展”的良好风气。4、检查验收阶段(2007年10月1日—12月31日)。县工商局与县综治委组成考核组,根据考核标准,深入各单位检查验收。五、工作措施第2页共5页1、严把市场准入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市场经营者和进场经营者依法办理登记注册,并在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及有关证照2、文明诚信经营。进场经营者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上市商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计量、卫生等方面的规定,进货时,索取有关证明和票据,进行检查验收,建立经销登记台帐;各类商品摆放整齐、明码标价,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三无”商品和国家明令禁止上市商品,无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骗买骗卖、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缺斤少两、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和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及其他不正当竞争和欺诈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