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总结2014年,我县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工作在市、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严格执行《国家重性精神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认真贯彻落实《县重性精神病管理治疗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机制,加大人员培训和强化督导考核力度,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现总结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为了确保规范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减少对家庭、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提高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生活质量,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这一工作作为推进医疗体制改革、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之一,县政府成立了县重性精神疾病管理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落实了县级各相关部门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县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结合我县卫生系统实际情况,成立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县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实施方案》,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认真学习了《方案》内容,使各单位明确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范围、服务方式、职能分工,并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了年终卫生综合目标考评;各实施单位按要求把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置了管理办公室,配备一至两名专(兼)职人员负责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使我县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形成了政府牵头、部门参与、卫生主动的工作格局。二、积极多方协调,确保资金到位为确保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顺利实施,提高工作效率,卫生行政部门积极向县政府汇报,申请把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我县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稳步推经提供了经济保障。2014年,我县委县政府拨付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用于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筛查工作,并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套资金中2%用于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项目(包括重性精神第1页共4页病患者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体检、康复指导、信息更新、随访记录)。按照项目管理办法严格资金管理、合理使用,确保项目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三、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能力为了不断提高基层精防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进一步做好重性精神病人管理治疗工作,2014年,我中心积极派员参加上级各部门组织的培训,举办对基层精防人员的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知识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共计100余人。重点对重性精神病人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国家重性精神疾病数据收集分析系统录入、随访记录更新以及重性精神病人在基本医疗、生活照料、功能训练等,有力地提高了我县基层精防人员业务能力,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了人力资源保障。四、扎实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努力普及精防知识为了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工作,在全县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识,我中心利用“世界睡眠日”、“世界预防自杀日”、“世界精神卫生日”等卫生日,在车站、广场等人群密集地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车广泛宣传精神卫生知识核心内容、精神疾病患者康复知识。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利用宣传栏、展板、视屏等开展宣传活动。全年共发放宣传单页10000余份,发放宣传画报3000余张,进行现场咨询活动20余次,宣传覆盖了农村及城镇居民、离退休老人、公务员、企事业单位人员及流动人口等各类群体,累计受宣传达到50000余人次,为普及全县人民精防知识夯实了基础。五、定期开展督导,逐步完善存在问题为了确保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全县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生活质量,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策落到实处,我中心开展了对全县72个乡镇(地名)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轮督导,对在督导中发现的问题,以《督导报告》下达限期整改。六、积极开展排查,提高精神疾病患者发现率按照《县疑似精神障碍患者排查暨危险性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要求,2014年,我中心积极与市身心医院衔接,抽调专业技术骨干15名,利用3个周末对我县疑似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排第2页共4页查及危险性评估工作。根据县卫生局《县疑似精神障碍患者摸底排查任务数》和各卫生院上报的《县重性精神病患者排查行动发现患者信息登记表》,对302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