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系统信息管理作业指引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流程要素流程目标:流程时间要求流程监控点数目流程主要责任岗位流程涉及职位数目修订记录日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1
目的规范工程系统的信息管理,做到统一的编号规则、统一的分类和归档管理办法,实行台帐管理;明确文件处理的流程以及经办人阅办的第一责任,为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创造条件
适用范围工程及采购管理部文件的收集、标识、审核、发放、回收、销毁及归档
术语和定义3
信息:在此特指相关政府部门、公司内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合作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与工程建设相关文件资料的总称
标识文件:对文件编号,并对其版本及修订状态进行标记的工作
项目秘书,负责信息的接收、标识、登记、发放、回收、移交及归档并协助完成工程竣工档案验收事务
工程及采购管理部各专业工程师、成本管理人员、设计责任人及项目报建人员,负责工程信息的形成、积累、送审、移交归档
部门第一负责人负责工程信息的审核、批准
信息实行授权审批制,对外发放信息和对内重要信息必须经项目或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批准并签署
授权代表须由部门负责人书面授权,明确授权范围并备案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接收项目经理部移交的信息及竣工档案
发文:应以会议或书面的形式明确各单位文件接收人不少于2人
文件登记标识后,项目秘书填写《文件发放回收记录表》,根据批示或职能发放给相关人员及单位,由接收人签名确认
传真和重要文件须及时电话确认是否收到,并保留传真凭据和电话确认记录,附于《文件发放回收记录表》上
重要的电话也要进行记录,但原则上尽量采用会议纪要、联系单等书面文件
附:文件编号规则:NBVK————a
发文部门或项目分c
流水号字段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