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备村委会(社区)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联络员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配备村委会(社区)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联络员的通知》(楚政通〔〕79号)和《XX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配a备村委会(社区)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联络员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乡镇残联、村委会(社区)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及时解决残疾人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残疾人提供优质的生产生活服务,促进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XX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目标任务,坚持贯彻“城市抓社区、农村抓乡镇”的工作方针,以选配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村委会联络员为重点,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提高基层残疾人工作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残疾人广泛就业,促进全镇残疾人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为做好残疾人专职委员、联络员配备工作,镇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镇配备村委会(社区)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联络员领导小组
组长:曾斌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副组长:钱正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叶建平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成员:赵丽梅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所长胡云镇残联专干陈玉珍镇民政所所长杨胜文财政所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残联,办公室主任由第1页共4页镇残联专干胡云兼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三、选聘条件和选聘名额(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在残疾人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二)爱岗敬业,热爱残疾人工作,愿意为残疾人服务,有一定的社会活动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具有本村委会(社区)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年龄在18周岁—45周岁之间,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条件能够胜任并持有《中华人民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