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结核病防治实施方案一、目标要求以省结核病新型防治服务体系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明确职责,完善机制为重点,积极构建“疾控机构负责规划协调、医疗机构负责初筛转诊、定点医院负责确诊收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患者全程管理”的结核病新型防治服务体系
提高我县结核病防治工作水平,促进“十二五”结核病规划目标的实现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一)组织机构县卫生局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的县结核病新型防治服务体系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公室和项目技术指导组
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协调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工作职责1、县项目办公室⑴领导、检查、督导项目各项工作
⑵协调相关部门,明确职责,落实工作任务
⑶督促药品、经费的规范使用
⑷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2、县防疫站⑴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辖区内年度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
⑵定期完成、上报季度、年度报表(告),年度工作总结
⑶负责本地区药品需求计划制定,根据定点医院需求为其提供免费的抗结核药品
⑷建立与定点医院的沟通合作机制,定期与定点医院进行信息传递
⑸负责将定点医院诊治的肺结核患者的信息传递给其居住地镇、办卫生院,落实对病人的追踪与随访治疗管理
⑹负责管理肺结核患者的督导工作,对网络报告但未及时第1页共6页到定点医院就诊的肺结核患者进行追踪,对中断治疗的患者进行随访
⑺负责对辖区内医疗机构,镇办卫生院结核病防治工作
⑻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定期检查和指导定点医院的疫情报告和转诊等工作
⑼开展对(镇、村级)结核病患者发现、治疗管理和健康教育等的督导检查工作
⑽充分利用数据资料,定期对本地区的结防工作进行分析评价,向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
3、结核病定点医院⑴建立分管院长领导下的结核病诊断治疗工作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结核门诊、结核病房、药房、检验科、放射科等)工作职责
⑵建立病人报告、转诊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