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责任制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相关各级领导、有关部门及工人的责任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参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全体职工
2、管理内容与要求2
1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管理责任2
1公司总经理安全管理责任制a
认真贯彻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和规定
对组织和领导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主持每季召开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听取汇报、分析安全工作情况,研究措施并作出决定,决定事项应有文字记载,并对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批准公司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企业安全总目标,总督促实施
定期向公司职代会报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
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批准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涉及法律现任者除外)
2总工程师安全管理责任制a
在经理领导下,对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具体组织指导,对安全工作中的技术问题负总的责任
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学习贯彻有关安全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提出贯彻实施意见,在安全技术范围内对公司经理负责
领导制定企业工艺、技术标准,负责批准高、大、难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其安全防护措施
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主持制定并负责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其安全技术措施
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不安全因素的对策,听取质量安全科的汇报,指导和支持质量安全科行使唤安全否决权
负责审核、批准各专项作业施工方案并提出修改意见
参加死亡或重伤三人以上(含三人)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对事故发生的有关问题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应采取的对策
3分公司经理(主任)安全管理责任
贯彻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方针、组织实施公司的有关安全工作标准、规定,领导全体职工开展安全活动对组织和领导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