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示范村试行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民政基础业务工作,构筑民政诚信建设体系,推进全县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民政工作示范村”建设,有助于从源头上夯实民政基础业务工作,打造诚信、务实、创新工程,提高民政工作办事效率
第三条评定“民政工作示范村”,应当坚持“自愿申请、严格条件、规范操作、验收评定”的原则
县民政局应加强与乡镇(开发区)的沟通,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做好“民政工作示范村”的创建及评定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所有行政村(社区、居委会暂时不参加评定)
第二章评定条件及程序第五条“民政工作示范村”评定条件(一)重视民政队伍建设,把民政工作纳入村“两委”议事日程,每个行政村配备1名民政工作协管员(原则上由村“两委”干部或大学生村官兼任),并积极发挥民政协管员的作用,积极完成各项民政工作任务
(二)抓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并获得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称号
(三)加强低保规范化建设,积极认真做好对本村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的申请、核对、评议、公示等工作,严把“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第一关,并及时上报乡镇(开发区)民政办
(四)积极在资金、物资、义工服务等方面为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提供帮助,确保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开展,年底验收合格
(五)救灾救济工作扎实,村级救灾应急有预案,并适时开展演练
抓好避灾场所管理
(六)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设置规范,制度健全,工作第1页共3页开展正常,做到场所、制度、人员“三落实”
(七)巩固殡葬改革成果,认真落实骨灰盒跟踪管理制度,骨灰盒100%存放在生态墓地或纪念堂,无发生尸体外流、乱葬滥埋及非法经营墓穴现象
(八)居家养老服务制度完善,有专人分管,老年协会作用明显,“银龄互助”活动开展正常,或“星光老年之家”达到三星级标准
(九)上报各类民政工作数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