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各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上半年监察执法工作总结附件:驻各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上半年监察执法工作总结(国家煤矿安监局,2010年8月)一、上半年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情况上半年,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省局)及其所属分局按照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以下分别简称总局和国家局)的工作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有效促进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一)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开展情况1
按计划实施监察,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工作计划
2010年,驻各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总监察工作日计划372353天,上半年各省局共完成204502天,完成计划的55%
其中,“三项监察”工作日计划125010天,完成72352天,完成计划的58%;监督检查地方监管工作日计划34816天,完成18543天,完成计划的53%;其他监察工作日计划212527天,完成113607天,完成计划的53%
“三项监察”执法矿次计划19293矿次,上半年完成12016矿次,完成计划的62%
其中,重点监察计划7200矿次,完成4176矿次,完成计划的58%;专项监察计划7213矿次,完成5131矿次,完成计划的71%;定期监察计划4860矿次,完成2711矿次,完成计划的56%
突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三项监察”
驻各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监察执法工作中,注重结合辖区煤矿实际,突出灾害严重的矿井和事故多发地区等执法工作重点,扎实开展重点监1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
贵州局突出了瓦斯治理和水害防治两个重点,开展了突出矿井检查和技术“会诊”专项行动,全面排查瓦斯隐患;积极推行先进的防治水技术
召开了防治水现场会,湖南局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二季度专项监察工作的通知》,对国家局要求开展的“一三一”行动做出了第1页共9页具体安排和部署;组织4个小组,由局领导带队,开展大检查,并对检查重点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