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区第一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7]3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125号)、《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农业源普查工作的通知》(苏农办环[2007]3号)、省农林厅和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农环[2007]7号)、省农机局和省环保厅《关于印发〈XX省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等文件的通知》(苏农机管[2007]29号)、XX市农林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常农发[2008]6号)等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区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摸清全区农业污染物排放基本情况,实现农业污染物排放的有效控制,结合本区实际,编制本实施方案
一、普查目的农业污染源普查是摸清农业污染底数直接而有效的途径,也是农业环境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
通过全区农业污染源普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主要农业污染物的区域分布特征、类型和产生、排放量及其去向;了解我区农机排气污染源及太湖流域农村生活污染源情况
通过对设立在我区的种植业污染系数测算基地的持续监测和检测,提供污染物产生、富集和流失系数
以农业污染源总量普查和污染系数测算相结合的方式,为我区农业污染源污染防治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一)普查时点普查时点为2007年12月31日,时段资料为2007年度
(二)普查对象主要普查第一产业中的农业、畜牧业和渔业、农机排气污染源,对象为分散农户、专业户、养殖场和农机拥有者
(三)普查范围第1页共8页1、种植业污染源
主要针对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蔬菜作物的主产区开展肥料、农药、农膜和秸秆等污染源的普查,以地块为基本单元抽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