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主协商工作实施方案小编寄语
下面是我们文秘114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民主协商工作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主动策XX县区委“三大工程”部署要求,推进各村民主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省委推进村民主协商有关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村民主协商工作,更好地保障广大农户通过民主协商平台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推动全镇各村民主协商健康有序发展,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不断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
二、主要措施(一)搭建协商平台
建立民情理事会
村民理事会做到“两个必须两个不能”:民情理事会必须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依法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协商议事会议,利用现有办公活动场所开展协商议事;民情理事会开展民主协商必须遵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民情理事会不能取代村民代表会议;不能侵犯法律赋予村村民代表会议的权力
(二)明确协商主体
协商主体由常任理事会成员、非常任理事会成员、普通党员和普通农户构成,总人数为单数,村干部占比不超过三分之一
常任理事会成员
设理事长1人,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
成员5—7人(含理事长),按照“代表性、公认性、稳定性”的原则,统筹考虑从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等人员中产生,注重吸纳威望高、办事公道的老党员、老干部参与
非常任理事会成员
成员5—7人,从农民合作组织、居民代表中产生,注重吸纳“两代表一委员”、辖区在职党员、基层群团组织负责人、村志愿者等参与
理事会其他成员
常任和非常任理事会成员由村党支部提名,公示7天后,经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常任理事会成第1页共3页员实行任期制,参照村委会成员任期执行
同时,设名誉理事长1人,由镇驻村领导担任,主要帮助解决村一级无法解决的问题
(三)规范协商内容1
“五议”,涉及本村农户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