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修订说明本制度的修订首先建立了基本框架,使之更具条理性;其次在内容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职责和审批程序,同时对安全措施也进行了扩充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缺氧、中毒和火灾爆炸事故,保证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受限空间”是指生产区域内炉、塔、釜、罐、槽车、管道、烟道、下水道、沟、坑、井、池等封闭、半割闭的设施及场所,凡进入以上地点进行检修、清理等作业,均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第三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第四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涉及到用火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时,还应按程序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山东石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公司、部室、车间
第二章各部门职责第六条施工单位职责:(一)外来施工单位在入厂施工之前,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并通过一级安全教育考试,与安全管理部签定安全协议,取得入厂通行证后,方可入厂
(二)协助申请作业单位落实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
第七条工程部职责:(一)负责对外来施工单位进行第二级安全教育
(二)负责施工现场的工程监理
第八条申请作业单位职责:(一)在施工之前,必须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第三级安全教育
(二)负责填写《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根据作业现场情况,组织作业负责人、生产保障部、安全管理部等有关人员落实作业条件和安全措施
(三)安排作业监护人,并与监护人一起对作业条件逐项检查、确认,负责向作业人员交底
(四)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理
第九条化验分析中心职责:负责对设备内的可燃气体、氧气、有毒气体的浓度进行分析,并出具分析报告,同时分析报告人要在分析报告单上签字
第十条安全管理部职责:(一)在外来施工单位入厂前,负责对其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对考试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