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资源法教案(节选)教学时数及学分:本课程共40学时,其中课堂讲授38学时,课堂讨论2学时,共4个学分课程性质:专业课适用专业:法学适用对象:本科先修课程:法理学宪法民法行政法刑法教材:王文革主编:《环境资源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8月版参考书目:张梓太:《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张梓太:《自然资源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汪劲:《环境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吕忠梅:《环境法学(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周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UNEP:《环境法教程》,法律出版社2002版基斯:《国际环境法》,法律出版社2000版教学形式:多媒体教学教学目的:通过课堂教学与司法实践,培养学生运用环境资源法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教学要求:1
应当注意并处理好与其它部门法的关系
应当处理好必学内容与选学内容的关系
应当将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相结合
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必要的案例讲解是学好本门课程的重要条件
4.了解环境资源法律的具体规定(分论部分),熟练掌握环境资源法学基本知识(总论部分),灵活运用环境资源法学基本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
第一章环境资源法概述教学目的:让学生掌握环境资源法的概念、性质、地位,了解环境资源法的目的和作用,为后面的学习奠定基础
教学难点:环境资源法的特征、环境资源法的目的教学重点:环境的定义、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环境问题与环境法教学方法:课堂讲授第一节环境资源与环境资源问题一、环境与自然资源(一)环境的概念和种类环境资源法学中所称的环境是以环境科学对环境的界定为基础的
不同的国家针对其立法的要求和可能,对环境做出了相应的立法界定
纵观各国立法的状况,环境资源法律对环境的解释主要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将环境的定义在立法上作扩充性、概括性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