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学科)试行指导目录(2010年修订)为进一步规范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录用工作中招考单位设置的专业(学科)条件,解决网络报名时用人单位所需专业与高校开设专业口径不一致的问题,根据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修订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参照教育部门的分类规则,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性质,设立不同“学科”,“学科”下设“门类”(以下简称“类”),“类”下设“专业”
本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文史体艺哲学、经济与管理、政法学、理工学、农林牧渔、医药卫生学、其它等七个学科,四十六个门类,设置如下:1、文史体艺哲学学科:含哲学、文秘、中国语言文学、英语、其他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历史、教育学、体育学、心理学、特殊教育等十二个门类
(1)哲学类下设:哲学、逻辑学、宗教学、伦理学等专业
(2)文秘类下设:汉语言、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新闻传播方向)、汉语、对外汉语、中国语言文化、应用语言学、中文、汉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文学、中国文学、汉语言文学与文化传播、中文应用、文秘与档案、文秘、秘书、秘书学、现代文秘、现代秘书与公共关系、现代秘书与微机应用、公共关系与文秘、文秘与办公自动化、科技文秘、行政文秘、司法文秘、法律文秘、商务文秘、行政管理办公自动化、涉外秘书、涉外文秘、涉外文秘与公共关系、文秘教育、经济秘书、公关文秘、中英文秘、会计与文秘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彝汉双语文字信息处理)、藏文文秘与信息化等专业
(3)中国语言文学类下设: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汉语言、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中国语言文化、应用语言学、文学、中国文学、中文应用、中文、汉语、汉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藏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