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处理作业人员考核作业指导书第一条为了规范水处理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保障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等规定、制定本指导书
第二条本指导书适用于湖州市内从事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的考核
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划分为Ⅰ,Ⅱ两个级别
级别划分及其允许的作业范围如下:(一)Ⅰ级,热水锅炉和额定工作压力小于或者等于2
5的蒸汽锅炉;(二)Ⅱ级,锅炉参数不限
第三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一八周岁,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5周岁以下;(二)身体健康,矫正视力正常,无色盲;(三)一般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Ⅱ级水处理作业人员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四)有相应的锅炉水处理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五)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掌握有关安全技术知识
第四条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
理论考试采用全省统一题库,机考;实际操作技能考试采用实际操作和口试结合的方式
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具体内容见附件
第五条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理论知识考试各部分知识所占比例如下:(一)基础知识,占30%;(二)专业知识,占40%;(三)安全知识,占10%;(四)法规知识,占20%
第六条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各部分技能所占比例如下:(一)汽、水品质,占40%;(二)水处理设备操作,占40%;(三)水处理设备故障排除,占20%
第七条作业人员理论知识考试的题型包含判断题、选择题、多选题
实际操作技能考试汽水品质化验操作与我中心水质化验员进行比对;水处理设备操作和故障排除采用口试
第九条作业人员的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第十条经考试合格的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注明考试合格项目作业项目代号和考试合格日期
附件A理论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