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强化企业劳动防护用品基础管理,防止和减轻从业人员在劳动作业过程中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提高劳动者、全社会职业安全健康意识,切实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
根据省、市四部门关于印发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号)要求,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管,督促企业切实强化劳动防护用品基础管理,有效防止和减少因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落实不到位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和职业病危害事故
二、检查范围全区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分类目录见附件1)的各类用人单位,突出检查采矿、陶瓷、化工、建筑施工、建材、机械、木材、石材加工等,重点检查辖区内粉尘和化学毒物危害严重的行业、企业;全区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经营单位
三、检查内容(一)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和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使用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三)用人单位作业现场劳动防护用品正确配备与使用情况;(四)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的计提及列支情况;(五)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有关知识的培训教育及记录情况;(六)用人单位配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具备安全标志,采购配发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强制规范标准(详第1页共3页见《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第十四条,呼吸护具和听力护具的选用标准见附件2);四、检查方式1
区安监、住建、质监、工商等部门抽调人员联合组成检查组,对此项工作进行督查,抽查部分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
乡镇(街道)要成立检查领导小组,对辖区的企业(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单位)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