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指导方案推动加快建设幸福,为切实做好社会平安扩面征缴工作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强化社会平安征缴工作的实施意见》汕市办〔2007〕16号)和市政府办《关于做好社会平安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汕府办〔2010〕166号)要求,结合我市社会平安征缴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九次和九届十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围绕努力推动科学发展、加快建设幸福这一中心,以实施《社会平安法》为契机,以加快建设城乡一体化社会保证体系为目标,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征缴措施,全面推进社会平安扩面征缴工作,确保完成今年社会平安扩面征缴工作任务
二、工作原则切实提高社会安全的覆盖率和征缴率;二是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社会平安扩面征缴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原则
妥善处置好扩面征缴和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系,既要注重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要充分发挥社保政策促进企业发展的作用;三是坚持归口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推进扩面征缴工作
三、扩面征缴范围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各类股份制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
重点要扩大对上市公司、规模以上企业和经营效益好的餐饮业、房地产开发、建筑业、新型物流业和物业管理等企业的征缴范围
社会平安扩面征缴范围为全市范围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四、计划任务(一)新增征缴人数
全市社会平安扩面征缴任务
2011年全市新增企业养老安全、失业安全、工伤安全、生育平安缴费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2第1页共3页万人、8万人、8万人、8万人
(二)征缴基金
全市企业养老安全、失业安全、工伤安全、生育安全(以下简称“四险”基金征缴额分别达到188087万元、16104万元、3588万元、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