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工作的通知黑人保函〔2009〕578号各市(地)、县人事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根据人职发【1990】4号文件规定,为解决我省部分专业技术人员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一致的问题,应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要求,2010年将举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培训,现将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录取(一)招生对象及范围:凡通过成人高等教育(包括党校)取得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因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含符合学历破格条件人员),申报中(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除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职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参加培训
(二)招生时间:2009年12月20日至2010年1月20日
(三)报名方式: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申报专业直接到培训院校报名(培训院校及培训专业详见附件1)
咨询电话:黑龙江大学:0451-8660886886609140黑龙江省行政学院:0451-8262359382623598
(四)录取要求:培训院校要认真做好学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并将拟录取学员按要求填写《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员录取表》(见附件2),同时填写《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员登记表》(见附件3),于2010年3月19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二、培训与教学(一)培训内容:专业知识培训和公需科目培训
(二)培训时间:2010年1月21日至6月5日
(三)培训方式:函授培训,面授10天
(四)课程设置:根据专业需要设置,每专业不少于9科
(五)学习方式:函授和自学相结合
培训院校要认真编写教学大纲和专业培训计划,按照确定的培训时间和设置的专业课程组织教学,并指派专职人员负责学员的教学、教务管理等工作
三、考试(一)培训班实行单科结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