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秩序联合治理方案为全面提升我县城市管理水平,有效改善XX县区道路交通秩序,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目标要求,按照县政府的相关部署,由城管局、交警大队、治安巡警大队、运管所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开展XX县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按照我县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一三三三六”的总体工作思路和创建全省文明城市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并通过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对影响XX县区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各类交通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严管严治,大力改善城市交通秩序,消除安全隐患,为建设美好和谐县城和保障广大市民群众安全出行创造一个更加畅通、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进一步改善XX县区交通环境,努力实现“一高二升三少”的工作目标,即群众交通文明素质明显提高,XX县区通行效率明显提升,群众满意率明显提升,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减少,XX县区交通堵点明显减少。三、整治时间2012.3.1—2012.12.31四、整治重点重点整治路段:重点整治路口:重点整治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占用行车道违法停车、乱掉头、闯红灯;公交车、出租车辆违停上下客、漫游待客;车辆逆向行驶;人行道上乱停乱放等各类违法行为。五、机构组成为保证集中整治工作取得成效,组建由城管局、交警大队、第1页共3页治安巡警大队、运管所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县城管大队,由县城管大队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联合执法队伍的组织、协调与分工,确保整治目标的实现。六、工作措施(一)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在县电视台设立专题,集中宣传整治情况,公开曝光违法行为。在此基础上,通过出动宣传车、散发宣传资料、发短信、利用电视台、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整治公告等形式,迅速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整治氛围。(二)严格管理,坚持文明执法。整治中,加大路口执法管理力度,坚持“见违必纠、重者必罚”,教育制止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人,严肃处理拒不改正、态度恶劣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对违法行为严重甚至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的,一律依法从严打击处理。同时执法中注意工作方法,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既严肃查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又使交通违法行为人心服口服,要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工作,防止因方法不当引发矛盾。(三)重点加强行车和停车秩序管理。坚持“集中整治、严管重罚、注重教育、坚持长效”的原则,全面规范XX县区机动车行车和停车秩序。通过采取警告、罚款、暂扣或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交通违法记分等措施,依法查处各类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出租车随意停车上下人、随意揽客,车辆占用行车道违法停放和在人行道乱停乱放等现象,确保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通行能力明显提高。(四)加强行人和非机动车的管理。强化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秩序的管理。对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要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强化交叉路口秩序管理,使行人车辆各行其道,减少和遏制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随意横穿道路的现象,提高广大市民群众的守法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五)加大占道经营的治理力度。加大沿街摆摊设点、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等现象的清理整顿力度。加强对各类商业占第2页共3页道促销活动的审批与管理,确保商业促销活动规范有序进行。七、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全体参与联合集中整治行动的执法人员要站在保安全、保畅通、促和谐、树形象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开展XX县区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创建全省文明县城工作部署上来,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二)严明纪律,规范执法。联合执法执勤人员要认真落实勤务制度,严禁迟到早退、上岗聊天、上路不管事等现象的发生;要认真履责,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