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及市委、市政府XX县区委、县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全县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按照可落实、可考核、可操作、可量化的工作措施要求,采取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属地政府具体落实的责任机制,将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坚决打好全县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长江大保护,以治水为重点,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全力打好水、气、土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抓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江河湖泊综合治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绿盾”自然保护区管理、重点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蓝天保卫战、土壤污染防治、山体复绿及开山塘口整治等专项行动,实施大保护、大整治、大修复,全方位、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补齐生态环境建设短板,全力建设美丽阳新。二、行动目标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下降,突出环境问题有效化解,环境风险得到管控,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全县水、气、土环境质量及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满意度显著提升。2018年:国控、省控跨界考核断面实现Ⅲ类水质稳定达标;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全县列入《XX省湖泊保护名录》的重点湖泊水质稳中趋好、逐年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不高于54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5.6%。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削减分别要达到7.9%、7.7%、15%、12%。全面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第1页共30页开展重点监管企业风险隐患排查并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要求;完成重点行业企业遗留地块信息收集和风险筛查;有效推进纳入XX省人民政府考核要求的土壤安全利用项目实施;进一步完善土壤环境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2019年:国控、省控跨界考核断面实现Ⅲ类水质稳定达标;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不高于53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5.9%。2020年:国控、省控跨界考核断面实现Ⅲ类水质稳定达标;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51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6%;全县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10%、10.2%、20%、20%、1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受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的面积、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面积分别达到市政府考核要求;掌握全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三、工作任务(一)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突出问题。一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全县二三级污水管网和雨污分流建设不完善;二是重点湖泊生态修复治理存在差距;三是船舶、港口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不足;四是排污口规范化整治不到位;第2页共30页五是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不完善。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县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10%、10.2%,完成市下达减排约束性指标;国控和省控跨界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Ⅲ类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具体措施。1.加快推进工业污染治理(1)优化工业产业布局。依据国家主体功能规划、城乡规划、产业布局规划、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沿江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等规划,以及《关于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对已建成化工园区进行评估。(县发改局牵头,县环保局、县规划局、县经信局、县水利局、县质监局配合,各镇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落实,以下都由各镇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落实,不再列出)2018年底前,不符合规划、区划要求或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