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方案为确保我县春节和全省、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确保2019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根据省、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县安委会决定,自2019年1月22日起,在全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始终保持对非法违法行业领域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强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坚决维护安全生产法律尊严,维护政府监管权威,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权益,维护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推动我县和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严防较大以上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整治对象和重点内容在全县所有乡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开展“打非治违”行动,突出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和燃气、消防、民用爆炸物品、工贸行业作业安全、特种设备、应急管理、再生资源回收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一)共性问题1
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2
被暂扣证照或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3
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4
非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5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的;6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第1页共8页7
未通过复产复工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8
未按照“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
(二)专项问题1
矿山方面(1)非法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