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人工全髋关节植入技术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为了规范人工全髋关节植入技术的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为医院和医师开展人工全髋关节置换技术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人工全髋关节植入技术是指对已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功能的关节,采用人工全髋关节植入手术以恢复其关节功能的外科技术
开展人工全髋关节植入技术的医院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符合,并使用经国家批准的人工全髋关节植入假体
一、医院基本要求(一)三级医院,具有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骨科专业诊疗科目
(二)骨科1、开展骨科临床诊疗活动10年以上,床位40张以上,其技术水平处于三级医院领先地位
2、设有关节外科专科病房或者专业学组,成立时间5年以上,床位20张以上,具有本院的专科医师队伍,人员梯队结构合理
3、每年完成各类关节外科的骨病手术量不少于500例,可独立完成髋关节骨病与创伤手术、结核、肿瘤、人工股骨头植入等手术
(三)手术室1、手术室布局符合要求,使用面积50平方米以上
2、达到万级层流标准
3、配有人工全髋关节植入手术的全套手术器械
4、配备符合放射防护条件的C臂X线机
(四)有重症监护室、血管外科、血液内科、呼吸内科、介入放射等专业科室,具备全身并发症的综合抢救和处理能力
(五)术后功能康复1、具有术后康复锻炼设备、设施
2、有至少2名康复专业人员,其中至少1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六)设备基本要求计算机X线断层摄影机(CT)、床边X线摄影机、人工髋关节植入假体、术后功能康复系统
(七)至少有2名具有人工全髋关节植入技术资质的本院注册医师
二、人员基本要求(一)具有人工全髋关节植入技术资质的医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外科
2、有10年以上骨科临床工作经验,参与人工全髋关节植入临床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经过卫生部认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