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路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要求为加强本市公路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维护市容整洁和城市安全,使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根据国家交通部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要求
本要求适用于本市范围内交通基本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均应遵守
一、现场文明施工设计1、施工总包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对文明施工必须进行设计,监理单位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一并审查
2、文明施工设计内容:⑴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包括临时设施、现场交通、现场作业区、施工设备及机具的布置、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的堆放等;⑵现场围档的设计;⑶现场工程标志牌的设计;⑷临时建、构筑物,硬地化,道路等单体设计;⑸现场污水处理排放设计;⑹粉尘、噪音控制措施;⑺施工区域内现有市政管网和周围的建、构筑物的保护;⑻现场卫生及安全保卫措施;⑼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及责任人
3、建设单位的工程预算中应列入相应的文明施工措施费
施工单位应根据文明施工设计编制文明施工措施费(包括工地围档、硬地化、大临设施、市政管线保护等)
施工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应将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入综合单价之中
二、现场文明施工的标准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周边应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档
其标准如下:⑴在本市主要路段和市容景观道路及机场、码头、车站广场设置围档,其高度不得低于2
5米,使用的材料应保证围档稳固、整齐、美观;⑵在其他路段设置的围档,其高度不得低于1
8米,使用的材料应保证围档稳固、整齐、美观(不得使用铁皮瓦、石棉瓦);⑶围档外应做简易装饰,色彩与周围环境协调;⑷场地出入口大门应庄重美观、门扇应做成密闭不透式
2、工程标牌(五牌一图)施工现场应设置工程标牌,工程标牌为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文明施工管理牌、组织网络牌、安全纪律牌、防火须知牌
工程概况牌设置在工地围档的醒目位置上,标明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