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消减实施方案********住宅小区燃煤锅炉拆除专项煤炭消减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最大限度消减煤炭消费总量,加快全市燃煤锅炉改造步伐,改善XX县区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市政府关于XX县区燃煤锅炉改造要求,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环境,保障健康,促进发展为目的,全力推进燃煤锅炉改造,有效改善XX县区大气环境质量
(二)总体目标
对全市住宅小区现有燃煤锅炉实施清洁能源、热力公司集中供暖、拆除等改造工作,确保完成市政府要求我局消减煤炭消费2万吨的目标,努力创造良好的大气环境
二、主要任务和时限要求(一)主要任务
市区范围内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家属院、居民住宅小区、中直单位基地的燃煤锅炉均为改造对象
必须采用天然气、集中供热、热源泵或其他方式的清洁能源或准清洁能源,消减煤炭消费2万吨
(二)时限要求
2014年7月11日至2017年12月30日
三、配套政策本着“单位改造、财政补贴”的原则,对市区相关单位家属院及居民住宅小区燃煤锅炉改造工程,争取财政、发改、环保等部门支持相关资金投入,享受现行锅炉改造补助政策,小区居民适当集资
四、实施步骤和责任分工全市燃煤锅炉拆除改造,专项煤炭消减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阶段(2014年8月1日—11月1日)
成立领第1页共3页导小组,明确职责,通过送达限期改造文件、公告、召开锅炉改造动员会、签订改造目标责任书等形式,进行广泛动员宣传,督促燃煤锅炉使用单位或个人自觉进行锅炉清洁能源改造,为改善我市大气环境作出贡献
(二)推进阶段(2014年11月1日—2017年11月1日)
住宅小区燃煤锅炉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工作的督促和检查
通过2年6个月的推进,使所有签订责任书的燃煤锅炉使用单位或个人完成燃煤锅炉改造
1、2014年11月—2015年3月,会同街道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