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设备)选型清单确定程序1
目的:确保所选建筑材料(设备)充分体现开发单位意图及设计师构想,并在材料(设备)的品质及价格成本方面加以控制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开发和监理的所有工程
1GFI-GH-10《材料(设备)选型细则》4
建筑三材:钢筋、水泥、木材三种主要结构材料
建筑材料:包括建筑内、外墙、地、门、窗、天花等建筑装修材料
建筑设备:包括卫生洁具、厨房设备、通排风设备、给排水设备、电气(照明设备)、通讯设备等建筑配套设施
会议纪要:本程序所指会议纪要主要针对由各种工程例会、办公例会、专题项目等会议记录形成的正式文件
5设计选型:本程序所指设计选型是指在扩初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为了设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各专业进行的设备选型工作
此阶段所选的材料(设备)只作为设计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依据,所以各专业进行材料(设备)选型时要注意所选材料(设备)的普代性,即虽然设计阶段以此产品作为设计依据,但在设计不进行大的修改条件下,可以由许多同类产品替代
6施工选型:本程序所指施工选型是指扩初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及施工图设计结束后阶段进行的、所选材料(设备)直接在施工中应用的选型工作
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对建筑材料(设备)的选型进行决策把关
工程部经理负责审批《建筑材料(设备)选型定板通知单》
预决算部经理负责审核《建筑材料(设备)选型定板通知单》
工程部设计副经理负责对常规建筑材料(设备)的选型进行决策把关
工程部设计项目组专业工程师负责相应专业的设备选型工作
工程部设计项目组专业负责人和项目设计负责人负责《建筑材料(设备)选型定板通知单》、《建筑材料(设备)选型定板更改通知单》、《建筑材料(设备)选型对比一览表》的审核工作
总经办计划督办负责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