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近距无线通讯设备规范虽然短范围(SRD)设备的使用无需许可证,但是每个国家都有针对这些设备的不同的法律和规范
这些设备受到不同管理机构的管辖
本文旨在给出这些规定的概要并告诉读者如何在互联网上查找这些信息
本文还包括对FCCPart15和ETSIEN300-220的概述
在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负责管理所有的射频(RF)设备
任何进行无许可证工作的产品都必须遵循联邦规范条款第47条,第15部分
第15部分可由以下地址获取:http://www
access
gov/nara/cfr/waisidx_01/47cfr15_01
231部分涵盖260-470MHz频段,15
249部分涵盖902-928MHz频段
231和15
249部分的概要
231根据15
231部分(段a至段d),一个设备允许传输:控制或命令信号ID码字紧急情况下的无线控制信号然而,设备不允许:传输语音或视频控制玩具传输连续数据如果发射机被手工激活,传输须在开关被释放后5秒内停止
如果传输是自动的,那么它必须在激活后5秒内停止
在有规律的预先确定间隔的周期性发射是不允许的,除非每个发射机的传输周期不超过1秒/小时,例如安全应用中的周期性查询或监控发射机
基频(260-470MHz)的最大场强从3750μV/m至12500μV/m线性增加
这些限制针对的距离为3米
杂波信号将被衰减至低于基频信号20dB
带宽不能超过中心频率的0
带宽由调制的载波衰减20dB处确定
设备可用于任意类型的工作(段e),只要输出功率减半、最大传输时间限制在1秒以内并且发射间的间隔30倍于发射持续时间(但不得低于10秒)
所有其他在段b至d中的规定仍然有效
249工作于902-928MHz频带的设备须遵循15
249部分,允许的场强最高50mV/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