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环字〔2010〕42号衡阳市环境保护局衡阳市教育局关于评选衡阳市2010年度市级绿色学校(幼儿园)的通知各县市区环保局(站)、教育局、市直中小学(幼儿园):为贯彻落实环保部、中宣部、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和省环保厅、省教育厅深入开展“绿色学校”创建工作的有关要求,加强环境素质教育,培养广大青少年良好的环境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提高学校的环境教育和环境管理水平,经市环保局和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开展衡阳市2010年度市级绿色学校(幼儿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绿色学校”创建工作成效突出的中小学校(幼儿园)以及有突出表现的优秀组织单位和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被推荐的学校(幼儿园)达到市级绿色学校的评估标准(详见附件1),在本地具有示范带头作用
同时应注意推荐绿色创建活动开展有特色的学校及幼儿园
三、评选办法1、提出申请
申报学校填写“衡阳市市级绿色学校推荐表”
该学校可同时获得“绿色学校创建工作优秀教师”表彰名额1名
文件2、材料评审
由市绿色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小组,按照“2010年衡阳市绿色学校验收评估标准”(附件1)对申报材料进行审阅
3、实地考核
在评审的基础上,评审小组将按照“2010年衡阳市绿色学校验收评估标准”对参与评选的学校(幼儿园)进行考察
4、正式命名
对条件合格的学校(幼儿园)给予表彰,授予证书和奖牌,向社会公布
对评审、考察不合格的学校,不予表彰
四、注意事项1、学校提供的申报材料应包含文字、图片、音像三种
申报材料应包含以下四方面内容:绿色学校创建的领导与决策、绿色学校创建的环境建设和环境管理、绿色学校创建的教学与师资、绿色学校创建的活动开展
推荐表格和申报材料(要求双面打印)均要求打印稿和电子稿一式一份
所有文字材料要求在封面写明学校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