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安)01—2010—A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张家港三吉利电力工程检修有限公司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三吉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和本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本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二条安全生产是公司系统的一项长期性的综合性工作,必须树立科学全面的安全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全面、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三条各级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级行政副职协助行政正职开展工作,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向行政正职负责。各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第四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人员都应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程规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接受安全监督部门的安全监督和指导。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第五条本责任制规定了公司各级领导和部门、生产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各部门在贯彻落实本责任制时,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详细明确各级、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职责,并报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备案。第六条本责任制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和部室。第二章各部门安全职责第七条公司安全职责(一)公司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直接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二)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求,制定、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规程等。(三)根据上级公司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四)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的职能,充分发挥三级安全网的作用,实行安全生产分级控制。(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动态考核机制,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六)建立技术监督网络,开展可靠性管理,提高安全可靠的设备检修水平。(七)建立外委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外委工程的安全管理。(八)每年制定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和反事故措施(以下简称“两措”)计划,并保证两措计划的落实。(九)开展安全性评价,对查评出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做好整改工作。(十)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安全生产危急事件应急机制,组织预案演练。(十一)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十二)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十三)做好机组检修、设备维护和日常消缺等工作。(十四)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月度安全分析会,查找安全生产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十五)建立安全奖惩制度并严格考核,充分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十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和防范工作,避免事故频繁或重复发生。(十七)及时、准确和完整上报人身、设备及其他安全情况,及时反映公司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十八)努力建立科学的安全管理机制和采用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第八条安全生产办公室(安全监察)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定和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负责公司内部的安全监督工作,行使安全生产监督职能。(二)指导、协调和监督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的安全和三级安全网络管理工作,负责公司文明生产监督与管理,组织召开公司三级安全网络会议。(三)参与制定、完善安全、文明生产规章制度,并对公司各单位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坚持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