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总结为认真贯彻落实县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关于在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x纪发〔2009〕7号)文件精神,我镇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我镇自查自纠的范围和内容(一)专项治理范围
我镇此次专项治理范围是镇机关和部门单位,部门单位中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
(二)专项治理内容
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
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
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二、我镇自查自纠的方法和步骤(一)动员部署(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09年6月30日)
我镇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召开了相关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深入做好了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安排部署等工作
并且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
(二)自查自纠(截至2009年7月4日)
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了自查
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部门单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报送镇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我镇自查自纠的做法第1页共2页(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成立了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陈卫东任组长,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