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扩大绿色生态空间,统筹推进平原、山区生态建设均衡发展,着力打造高品质城乡风貌,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2017年**区继续实施平原地区重点区域绿化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平原绿化工程)和山区造林工程,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思路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生态优先、自然和谐,以人为本、突出特色,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以京津冀生态廊道对接、城乡结合部拆迁腾退地块规划建绿、主要道路沿线加绿、山区困难立地造林添绿为重点,全面推进北京北中轴线绿色通道建设,着力完善“一楔三廊”绿化空间布局;统筹实施山区、半山区困难立地造林,带动山区发展、农民增收;坚持占补平衡原则,补足各类工程占用平原地区已造林地块,保证平原地区森林面积不减、质量提升。二、建设任务(一)平原绿化工程。2017年平原地区重点区域绿化建设总面积2913亩,其中XX省下达**区2017年平原地区重点区域绿化建设面积1000亩;平衡**年度各类工程占用平原地区已造林地块,需绿化建设面积1913亩。绿化建设地块腾退工作要与疏解非首都功能、“拆违控违”、低端产业退出等工作统筹推进。(二)山区造林工程。2017年山区造林工程总建设面积约10000亩,其中纳入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的建设面积6000亩,建设资金由中央和市财政安排;未纳入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由区政府组织实施的山区造林工程建设面积3935亩(以区发展改革委立项批复为准),建设资金由区财政安排,涉及流村镇、南口镇。经勘查**区山区林地已全覆盖,2018年将不再安排山区造林工程。三、工作要求(一)加快拆除腾退工作。坚持“先拆违、后拆除”的原则,由各镇(街道)作为拆除腾退主体,加快开展绿化建设地第1页共3页块拆除腾退工作,沿用**年全区平原地区重点区域绿化建设工程拆除腾退政策(《**区**年平原地区重点区域绿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昌政办发〔2016〕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年平原地区重点区域绿化建设工程的通知》(昌政办发〔2016〕10号)),严格把关绿化建设地块拆除腾退补偿标准;结合疏解非首都功能、城乡结合部拆迁腾退、环境整治、低端产业退出等工作,合理掌握拆除腾退政策,尽快腾出建设地块,按计划交付开展绿化建设。(二)加强工程监督管理。切实按照审查批复的施工设计方案组织施工,严格控制苗木规格、整地和栽植程序、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加强施工全过程监理,建立完善动态管理制度、巡查通报制度、建设监督机制,保证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加强全过程审计监督,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三)强化绿化造林设计。切实加强规划衔接,促进集中成片、成带连网,努力形成大规模森林体系。山区造林要坚持适地适树、针阔结合、层次分明、季貌明显的原则,根据山区地形特征和气候特点,尽可能模拟自然,针对不同区域选择不同的特性树种及栽植方式,形成相对稳定的植物群落。(四)完善长效管护机制。认真落实市总指挥部《关于加强平原地区造工程新增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的意见》、市园林绿化局《XX省平原地区造林工程林木资源养护管理办法(试行)》和相关技术要求,加强平原绿化工程新增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建立新型林木养护管理体制机制,实现市场化、专业化养护管理;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制定林木养护管理方案,明确林木管护内容和措施,落实管护任务,巩固造林绿化成果。根据《森林法》、《森林资源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建立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严禁间伐和大面积移植树木,严禁擅自改变已造林土地的使用用途。(五)强化技术指导服务。严格执行造林工程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区园林绿化局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加强技术指导,强化技术监督,健全工作机制,促进平原绿化工程科学规范实施;严格落实山区造林工程建设标准,精细整理土地,合理配置树种、运用科技手段,确保“种一片、活一片、见效一片”;第2页共3页强化工程建设科技支撑,大力推广应用抗旱保活、集雨节水等新技术、新材料,提高绿化工程质量水平。四、保障措施(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平原地区绿化工程难度大、时间紧、标准高,区园林绿化...